青山湖区文化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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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介绍


     

青山湖区文化馆始建于1952年11月(原名南昌市郊区文化馆),新馆2002年竣工,同年6月正式更名为青山湖区文化馆,大楼共6层楼,大楼占地面积8.6亩,建筑面积5720平方米,使用面积4500余平方米,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。

基本情青山湖区文化馆现在岗人员18人、在编人员16人,馆内设有多功能演播厅、书画展厅、舞蹈排练厅、综合排练厅、器乐排练室、国学培训室、书画培训室、乐器培训室等多功能室,青山湖区文化馆自免费开放以来,本着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,每周上班时间均将场所免费开放给市民,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的原则,全馆人员倾力奉献,聘请专业教师到馆授课。

青山湖区文化馆2004年至今连续17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,青山湖区1992年、1999年先后被江西省文化厅命名为“灯彩之乡”,“书画之乡”。连续至今五次获评“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(书画)之乡”、连续四次获评“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(灯彩)之乡”。连续四次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(龙舞)之乡。


主要职能文化馆是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,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综合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,是全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。其主要职责是:组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,完成省、市、区级交办的各种演出宣传任务;组织辅导全区文艺创作;组织开展不同时期的各种大、中、小型文化艺术娱乐活动;对全区各镇、街道、园区文化站(室)等群众文化网络建设有辐射和示范指导作用,为下一级文化站、文化活动中心培训人员,并向下一级文化站、文化活动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;负责全区群众文艺团队的组织和艺术指导工作,对全区业余文艺骨干,有培养、培训和业务指导作用;开展对外开放免费培训工作,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各种艺术门类免费公益性培训;发挥文化馆阵地功能,利用馆舍组织各种综合性的文化活动和庆祝活动;搜集、整理、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,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。